在北京,由于车牌指标稀缺,京牌租赁成为不少人解决出行需求的选择。但当车辆租赁后出现事故、违章或产权纠纷时,责任划分往往错综复杂,涉及诸多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京科易贷京牌小编小雨今天带大家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京牌租赁场景中,指标出租方相当于机动车所有人,租牌人则是使用人。
出租方过错情形
1. 未审查驾驶资格:若出租方明知租牌人无驾驶资格,或准驾车型与所租车辆不符,仍出租京牌,一旦发生事故,出租方需承担相应责任。例如,甲将京牌租给没有驾驶证的乙,乙驾车发生事故,甲因未尽审查义务,需对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2. 车辆安全隐患未告知:出租方有义务确保出租车辆无安全隐患。若车辆存在故障,如刹车失灵、轮胎磨损严重等,出租方未告知租牌人,导致事故发生,出租方要承担责任。如丙租丁的京牌使用车辆,丁明知车辆刹车存在问题却未告知,丙驾驶过程中因刹车故障发生碰撞事故,丁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 其他过错行为:出租方明知租牌人酒驾、毒驾或疲劳驾驶等,仍将车牌出租,出租方也需承担责任。例如,戊将京牌租给刚喝完酒的己,己酒驾发生事故,戊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保险理赔相关
1. 交强险:无论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是否一致,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是强制保险,保障的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的权益 。
2. 商业险:商业险理赔相对复杂。保险合同通常会对车辆使用人等作出规定,若合同未约定允许非车主驾驶,保险公司可能以擅自变更使用性质为由拒赔商业险。所以,租牌双方在租赁前,最好明确保险相关事项,必要时可协商购买额外保险 。
违章责任划分
实际驾驶人担责原则
从法律层面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违章行为的主体是实际驾驶人,谁开车违章,理论上就该谁负责处理 。比如张三租李四的京牌开车闯红灯,张三作为实际驾驶人,应承担此次违章责任。
租赁合同约定
若租赁合同明确规定租赁期内的违章由承租方承担,那就按照合同执行 。王五和赵六签订京牌租赁合同,约定违章处理责任归王五,之后车辆出现违章,王五就得去处理。但要是合同没有相关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就可能陷入扯皮。所以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重视违章责任划分条款。
特殊情况责任
若出租方明知承租方没有驾驶证或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仍将车牌出租,导致违章,出租方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如果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出租方未告知承租方,也可能因车辆问题导致违章,出租方同样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多次违章未处理,可能会影响车牌指标后续使用,出租方可能会依据合同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
产权纠纷责任划分
合同无效情况
京牌租赁协议通常因违反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比如李先生租牌买车,与出租方签订了租牌协议,但后来指标出租方因债务纠纷,其名下财产被法院执行,这辆登记在出租方名下的车也被查封。李先生虽拿出支付购车款的凭证和租牌协议,主张车辆是自己的,但法院依照机动车登记情况,认定车辆属于出租方,李先生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
判定所有权依据
尽管合同可能无效,但在实际判定车辆所有权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如购车款的支付凭证、车辆的实际占有和使用情况等。若租牌人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购车款由自己支付,且车辆一直由自己占有、使用,法院有可能认定车辆归租牌人所有 。在一些案例中,原告提交了刷卡存根、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垫付证明等证据,证明购买涉案车辆的全部款项系由其支付,还提供了保险单及车辆维修单,证明其实际使用涉案车辆,最终法院认定其为车辆的真实所有权人 。但也有法院认为,实际购车人明知其不符合北京市关于购买车辆并办理登记手续的相关要求、不具备购车的资格,仍通过指标出让方式规避机动车登记规定,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客观上构成对机动车登记管理制度的侵害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不应得到法律的肯定性正面评价,所以不支持其确认对车辆的所有权 。
京科易贷京牌小编总结:京牌租赁后的事故、违章与产权纠纷责任划分,需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租牌双方务必签订详细、规范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