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6 13:31:15 【 字体:大 中 小 】阅读()
家里有3辆京牌车,只能保留1个指标时,多余车牌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 转移给符合条件的亲属:可以向符合一定条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多余的车辆。配偶需满足婚姻关系存续期满一年;子女、父母作为受让方的,还须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的条件,并且与车辆登记所有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存续满一年。受让方无需指标证明文件。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可通过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线上提出申请,经公安、民政等部门审核通过,即可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
- 出售或报废车辆:若没有符合条件的亲属可转移,可选择将多余车辆出售给有购车指标的人,或进行报废处理。不过出售或报废后,无法再申请更新指标,车辆及指标的所有权将转移给他人或消失。
需要注意,对于利用一人名下多车非法租售指标等行为,指标调控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打击,一经查实将收回指标,已购置车辆的,将纳入黑名单不予办理更新指标。